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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招标中心(2023年第四期)]党纪国法丨纪法小课堂 | 酒驾醉驾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3-05-06   作者:乐动   浏览次数:

 酒驾醉驾知多少

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类,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党员如何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等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前者属于违法行为,后者属于犯罪行为。


02.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党员,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一般情况下,对于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给予直至开除党籍的重处分。


03.党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如果构成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依照其他罪名定罪处罚或数罪并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同时,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视情节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应当予以开除;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监察机关应视情节给予其撤职或开除处分。


04.党员酒驾、醉驾的处理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酒驾和醉驾由公安机关管辖,其中酒驾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醉驾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经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一旦有党员因酒驾或醉驾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会将相关处罚决定书、生效裁判文书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其中,对于党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核实后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于党员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直接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果党员同时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应当匹配适用党纪和政务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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